期货和期权是两种不同的金融衍生品,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特性和用途。尽管它们都是为了在未来对冲风险或进行投机而设计的,但它们的功能和适用场景有所不同。

期货

期货是一种订货的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标准化合约,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商品、金融工具等)。期货合约包括了对交易的时间、标的、数量、价格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举个例子,以黄豆为标的,一个农户和一个豆瓣酱厂商可以签订一份期货合约。合约中规定,一年后,豆瓣酱厂商以每斤4块钱的价格收购1万斤黄豆。这意味着,一年后,无论市场价是涨是跌,这个交易都将按照合同执行。

为什么要提前签订期货合约呢?对于豆瓣酱厂商来说,他们可能担心未来黄豆价格的波动。通过提前签订合约,他们可以锁定未来的购买价格,规避市场波动的风险。对于农户来说,提前签订合约也有利于规避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同时确保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实际情况中,如果市场价上涨,豆瓣酱厂商将按照合同价格购买黄豆,而农户可能感觉亏损,因为市场上能够以更高价格卖出。相反,如果市场价下跌,农户在期货合约中仍然能够以合同价格卖出,而豆瓣酱厂商可能感觉亏损,因为他们在市场上可能以更低价格购买。

这种期货合约的特性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波动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期货市场是一种零和博弈,一方的收益来自于另一方的亏损。而有关期货合约的灵活性,可以通过一些衍生品合约(例如期权)来实现,但相应地也会增加一定的成本。

期权

期权,顾名思义,是一种权利。它是一种金融工具,允许持有人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购买(看涨期权)或出售(看跌期权)标的资产。在期权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通过合同约定买卖期权的权利。

以黄豆为例,豆瓣酱厂商可能担心未来黄豆价格上涨,因此希望购买一个锁定价格的权利,即买入一个看涨期权。在合同到期时,如果市场价高于锁定价格,厂商可以行使权利按照合同价格购买黄豆,农户则必须按照这个价格卖给厂商。如果市场价低于锁定价格,厂商可以在市场上以更低价格购买,而不行使权利。

这种看涨期权对厂商来说有利,但它并非免费的。在签订合同时,厂商需支付给农户期权费,相当于购买未来权利的成本。农户通过卖出这个期权,获得期权费,将未来的交易权利卖给了厂商。

与之对应的是看跌期权,农户可能担心未来黄豆价格下跌,于是购买一个锁定价格的权利。如果市场价低于锁定价格,农户可以行使权利按照合同价格卖给厂商;如果市场价高于锁定价格,农户可以选择不行使权利,而在市场上以更高价格卖出。

在金融市场中,期权也是以股票或指数等为标的资产。买方(多头)受益于标的资产价格上涨,而卖方(空头)则受益于价格下跌。期权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其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投资者可通过期权灵活地进行风险管理和投资。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共同特征: 期权交易和期货交易均以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为特征。在这两种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订立合约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进行交易。

2. 价格关系: 期货市场价格对期权交易合约的敲定价格及权利金的确定产生影响。通常,期权交易的敲定价格以期货合约所确定的远期买卖同类商品交割价为基础,而两者价格的差额是确定权利金的重要依据。

3. 基础关系: 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期权交易的内容一般包括是否买卖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的权利。期货市场的发展为期权交易提供了基础,成熟的期货市场规则为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4. 丰富工具: 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投资者可以通过期权交易来应对市场风险,这扩大并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内容。

5. 做多做空: 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都可以做多或做空。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不一定进行实物交收。同样,期权交易中,买方不一定要实际行使权利,而卖方也可以在期权买入者尚未行使权利前通过买入相同期权的方法解除所承担的责任。

6. 履约处理: 期权的标的物为期货合约,因此在期权履约时,买卖双方会相应获得期货部位,与期货市场的交易相关联。

总之,期权交易和期货交易在联系上相辅相成,彼此互为补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工具和策略,使得整个衍生品市场更加多元化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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