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数字藏品市场现状

当前数字藏品愈加火热,据说市场上已超过100家发行平台,而对于发行NFT的项目方来说,也变得更为多元,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玩家开始进场,例如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杭州亚运会、安踏、新华社、博物馆等等。

以博物馆为代表的文创领域为例,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技术激活数字文化遗产》表示,数字文创开创了一种新型可确权、可追溯的文化消费,在多方合作的框架下,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传播可以变得更加高效。

目前在文博领域,数字藏品一经发售常常被爱好者“秒杀”,例如:

湖北省博物馆镇馆之宝“越王勾践剑”的数字藏品发行10000份,吸引了约60万人在线抢购。

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根据太阳神鸟、大金面具等文物推出的6万份“数字文创”在50秒内售罄。

西安城墙根据城墙热门IP金甲武士设计的2801份西安城墙小武士数字藏品一上线便售罄,以竞拍形式发售的冬季限定版小武士吸引了4万余人参与,最高竞价达39501元。

除了以上博物馆,还有湖南省博物馆、甘肃省博物馆、河北博物院发行了数字藏品。

二、数字藏品平台简况

数字藏品除了其本身的价值外,另一方面它是国内区块链市场少有的To C(之前大多是To B和To G)而且具有高频和付费特点的区块链产品,自然得到市场的青睐,目前市场上的平台主要由阿里巴巴(鲸探)、腾讯(幻核)、百度(超级链数字藏品)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和专注于该领域的新兴公司组成,例如趣链旗下的红洞数藏、纸贵科技旗下的灵境藏品、唯一艺术等。

在合规方面,BAT均严格按照合规要求,不支持二手交易,只有鲸探开放了有限的转赠功能,即持有180天以上方可转赠实名好友,再次转赠则需要两年以后。而对于一些新兴平台,例如唯一艺术,在产品上则更加激进,不仅支持二级市场交易,而且使用的是公链以太坊和Polygon(国内平台大多是基于联盟链作为底层区块链技术)。数字藏品基于公链还是联盟链铸造,目前行业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之前新华社基于腾讯至信链发行NFT时,就曾引发过一次讨论,对于联盟链上NFT的价值,腾讯至信链负责人秦青在一次公开论坛上是这么说的:

联盟链发行的NFT到底算不算数,本质上是一个我们发出来的NFT,是不是有足够的确权以及公信力背书?以及10年、50年之后我们NFT还是否继续属于我们自己?这个命题值得我们深入地再另外的展开,但是我们的推断是可以的,而且是可以合规地发出来的。

BAT不仅有自己的发行平台,同时还提供底层链技术给其他公司来搭建发行平台,扩展自身在数字藏品领域的生态,以腾讯为例,目前至信链生态已有众多合作伙伴,包括小红书、阅文、携程、蔚来、一汽等。相对阿里巴巴和百度,腾讯在数字藏品领域的布局更为突出,延续了其公司一贯的风格,即做生态。

三、平台和项目方的关注点

拥有优质IP和内容是项目方平台争抢的对象,也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好的项目方除了带来有竞争力的作品,还能带来流量。除此之外,由于市场目前还处于早期探索阶段,如何创新,如何解决行业现存的问题,给项目方和行业带去更多价值,则是平台方必须考虑的问题,鲸探平台相关负责人在公开演讲中称:“这是一个新兴领域,在用户体验、互动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接下来产品是否能打开局面的核心竞争点

项目方选择平台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平台流量、行业经验、发行成本和利润等。流量是关注的重点,无论是以利润为导向,还是以品牌宣传为目的,流量都是最关键的因素。

四、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

技术层面上仍存在智能合约漏洞、中心化存储等问题亟待解决。业务层面玩法单一,并且,纵观已发售的数字藏品,用户核心聚焦于其交易的便利性及未来是否能够“升值”,更多侧重交易投机属性,并不关注数字藏品是否真正具有艺术性或收藏性。同时,由于在流通环节中的阻断(平台之间不互通),与传统藏品相比,数字藏品的升值能力也正遭受质疑,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数字藏品监管的合规不确定性。

五、数字藏品对于联盟链的机会

当前联盟链的主要有以下业务:

1)做基础设施

2)做产业区块链

3)做服务,即将区块链功能做成通用服务,供客户快速接入

门槛和难度依次降低,对于基础设施,一般企业没有优势,基本属于巨头们做的事情;对于产业区块链,是大多数企业的共同选择;对于做服务,这个市场非常小,例如区块链抽奖这类产品,是否能挖掘更多的类似产品?市场接受度有多高?还需要持续观察。

如果问基于联盟链的区块链产品,哪一类产品的用户量最多?答案是数字藏品

如果问基于联盟链的To B领域,哪一领域的客户最多?答案是数字藏品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足以吸引联盟链进入数字藏品市场!

虽然现在市场也面临竞争激烈且未来会更加激烈,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但是数字藏品作为产业区块链下面的一个细分领域,同时又作为未来元宇宙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联盟链将其作为一个重点突破口去聚焦。

联盟链可以选择自己做平台,也可以选择做技术提供方,也可以两者都做。

虽然公司已经有更加激进的U版权产品,但是同时也需要布局不支持二级市场的数字藏品市场,因为很多机构,例如博物馆,赛事方,他们发行的数字藏品,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有二级市场交易这种投机炒作行为,所以该类客户现阶段肯定不是U版权的客户。同时鉴于二级市场的投机行为,该类产品在未来还是会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

所以我们可以选择做一个更加合规的平台,同时去接触市场,让潜在客户使用我们的链作为平台的底层区块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