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金融中介概述

金融中介是通过向资金盈余者发行间接融资合约(如存款单),并和资金短缺者达成间接投资合约(发放信贷)或购买其发行的证券,在资金供求方之间融通资金,对资金跨期、跨域进行优化配置的金融机构。

金融体系由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构成,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中介,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配置资金,与证券市场为代表的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方式相互补充,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中介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汇聚、疏通、引导资金的高效流动。在一国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与以证券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相互补充,促进了资金在经济中的优化配置,提高了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

7.2、金融中介的产生

12世纪中期意大利的货币兑换业务(城邦体制下不同种类货币之间的鉴定和兑换)

16-17世纪英国的金匠业(从事金银生意的进点兼做存贷款业务)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已不能适应资本急速扩张的需要,因为资本的本质是要获取尽可能高的利润,利息率只能是平均利润率的一部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经济工业化的发展,需要资金实力雄厚的现代银行作为其后盾。高利贷性质的货币经营业已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工业化过程的严重障碍。

现代资本主义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产生:一条途径是旧高利贷货币经营业顺应时代潮流转变为资本主义银行,另一条较典型的途径是以现代股份公司形式建立的新型股份制银行。1694 年英国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是第一家股份制银行, 它是银行以现代公司制出现的标志,自此之后,股份制银行在各国普遍成立。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雄厚、业务全面、利率适中,在社会上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信用货币制度和信用体系,极大地促进了西方国家工业革命的进程,同时也使自身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主体。

“现代银行制度,一方面把一切闲置的货币准备金集中起.来,并且把它们投人货币市场,从而剥夺了高利贷资本的垄断。另一方面又建立信用货币,从而限制了贵金属本身的垄断” 。

7.3、金融中介的基本功能

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核心功能是一样的, 就是优化配置社会资金,以保障国民经济正常、有序和高效地运行。

金融中介VS金融市场

7.3.1、作为信用中介,通过跨期和跨域转移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

所有经济单位按资金需求状态可以划分为平衡单位、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济单位对资金消费效用的评价是不一致的,有的看重未来消费,有的看重当期消费。

通过独特的跨期和跨域转移方式,金融中介实现了资金配置的优化,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消费效用的同时,提高社会总体经济的运行效率和消费总效用。

7.3.2、创造信用货币,扩张信用

现代银行创造出信用工具,执行货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银行最初创造的信用工具是银行券,在中央银行独揽货币发行权后,纸币由中央银行发行。而后,银行创造的支票又逐步成为现代经济社会最主要支付工具,在欧美经济发达的国家,其经济交易约90%以支票为支付工具。当今世界,以银行卡为代表的“电子货币”等新型信用支付手段的地位也日益重要。

银行吸收的存款,在按照金融管理当局的规定缴纳法定准备金,并根据日常经验留足超额准备金后,银行就可以运用超额准备金进行贷款或投资,形成存款的增加和信用的扩张。此项过程在银行系统内的延伸不但扩展了放款,也创造了存款货币、扩张了信用。由此,因商业银行独享“依法吸收活期存款”的权力,从而使创造存款信用货币成为银行业独有的基本功能。在始于20世纪70年代,于80年代达到高峰的西方国家金融创新浪潮中,除了商业银行继续依法享有活期存款业务权外,储蓄机构和其他金融中介也纷纷通过创新推出类似支票存款的信用工具。在金融自由化后,这些存款性金融机构大都以不同形式开办了有息支票存款业务,这或多或少地使其具有了创造存款和信用的能力,从而使整个金融中介系统创造存款货币的范围扩大、能力提高。当然,这也使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计量和调控的能力受到挑战。

7.3.3、信息生产和风险管理

信息生产和风险管理是金融中介的重要功能,在现代金融环境下,这项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金融中介从事的大部分业务,在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信息生产。以银行信贷业务为例,对借款人贷前信用分析的本质是信息揭示,贷后的管理是对信贷使用情况的信息监控;结算和支付的本质是信息流的转移,特别是在银行票据“无纸化’的今天。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功能强大的计算机和网络结合基础上所形成的网络银行业务,及其它们在金融机构的普遍运用,使得金融中介从事的信息生产的属性,由隐性状态转为显性状态。金融中介作为一种信息生产联盟所体现的规模经济,相对于金融市场,具有节约信息成本的优势。

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中介一般都是规模巨大的机构,具有典型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它们拥有强大的风险转换能力、管理能力,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研发能力,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上,比金融市场的单个投资者更有优势。纵观金融中介业务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风险管理实际上是金融中介的基本功能和原生功能。17世纪银行业为商人进行的票据贴现和保险公司为海运提供的海上保险,实质上提供的就是风险管理业务。金融中介传统业务中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现代环境下多种业务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一直是由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承担并管理。所以,信息生产和风险管理是金融中介的原生功能。

7.3.4、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

在经历了许多深刻的教训和体验之后,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从20世纪40年代起按照美国模式,逐步形成了种类繁多、业务边界清晰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金融体系。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飞速发展、以计算机和网络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全球化、放松金融管制,以及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使得工业、商业、服务业,甚至家庭和个人,都对金融中介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服务需求,如个性化理财、风险管理、资金委托管理、信息服务、金融咨询服务等等。一方面迫使金融中介大幅度地提高金融服务的技术含量、拓展金融品种,另一方面,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中介机构在提升了自己竞争能力的同时,也极大地拓宽了自身的金融服务范围,完成了从传统中介向现代金融机构的转型。

7.4、金融中介存在的经济学解释

古典经济学:视融中介的存在为既定的前提,但没有深入到金融机构的微观基础;新古典经济学:一种观点是重视金融中介在经济中的作用;一种观点是:金融中介机构在一般均衡模型中是多余的(假定市场( 包括金融市场)是完美的)问题是理论与现实相距甚远。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都无法解释,为什么长期以来金融中介能够相对于金融市场而存在,且占有优势地位。

经济学上两个理论和分析范式的出现,成为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产生的基石,并使金融中介理论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①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金融中介为什么会存在:交易费用。市场与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前者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许多交易可通过市场完成,但市场是不完善的,存在着市场摩擦和相应的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太高,企业生产的交易方式发生,即企业就会将原来属于市场的交易内部化。

②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客观性,使经济学家们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是完美的”假定前提下进行的市场均衡推理的合理性,以及由此得出的市场出清结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都产生了普遍的怀疑,进而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范式构成了巨大冲击。

7.5、金融中介具有金融市场无法替代的相对竞争优势。

7.5.1、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竞争优势

7.1.1.0、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泛指买卖双方对交易对象掌握的情况不对等,卖者比买者知道更多的情形,包括卖者的隐蔽信息和隐蔽行为;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贷款人拥有的信息少于借款人(债务人对自己的财务现状和未来状况比债权人知道得更多)。

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式:屏蔽信息、隐蔽行为

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两类结果:

①逆向选择(交易前,最积极的提出借贷申请,并最有可能成为借贷人的是风险最大者

主观上想得到好的,可以带来更多收益的,但是实际上走向了对立面。

逆向选择:由于交易前的信息不对称,其最终导致市场上充斥的是劣质量产品的卖主,而好质量产品的卖主逐步退出市场的现象(劣币驱逐良币)。

以阿克洛夫分析的二手车市场为例。由于信息不对称,买主不如卖主那样了解二手车的质量和运转情况,因此,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全部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它反映二手车的平均质量。对于质量上乘的二手车的卖主来讲,该价位低了,车主不愿意出售。而对于质量低下的二手车的车主来讲,该价格偏高,大量车主愿意出售,但市场上没有信任度,愿意购买者越来越少,从而导致二手车市场成交量很小,不断萎缩。

在信用交易过程中,所有的借款人申请人都会尽力展现其业绩,掩饰其风险。由于缺乏对潜在借款人各种信息的准确掌握,贷款者容易按平均风险的利率,甚至较高的利率发放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好的借款人会感觉受到损失,坏的借款人则感觉从中获利。因此,风险低的借款人将会逐步离开金融市场,金融市场上仅留下风险高的借款人,最终导致金融市场萎缩。

②道德风险(交易后,由于合约双方难以完全掌握对方的行为,代理人会选择不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行动,借款人在借款后可能转向投资于其他潜在风险和收益都更高的业务

由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在项目成功后分享的权益不一致,部分借款人倾向于从事更具风险的投资和业务。(无论项目获得多大的成功,贷款人只能获取契约规定的利息收益,但项目成功给借款人带来的风险回报却可能是巨大的;而在发生损失时,无论损失结果差异如何,作为借款人的业主损失的上限是确定的,即股权投资部分,但是贷款人却可能连本金都无法收回)

(注意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与语境变化)

(健全的二手车市场可以有效平抑新品市场的价格,消费者的权衡取舍,二手品在新品市场的市场势力)

如何建议完善的市场信息,从二手车市场发掘第一桶金

信息不对称所引致的巨大交易成本限制了信用活动和金融交易的发展,阻碍了金融市场正常功能的发挥。然而,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在解决这些问题中,由于规模经济和间接融资机制的特点,使其比借贷双方直接融资或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交易更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7.5.1.1、信息揭示

企业都在银行开有账户。通过对存款账户发生支付的长期观察,银行可以掌握借款人的收人、财富、支出以及投资策略,从而使银行可以比金融市场更有效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7.5.1.2、受托监控/信息监督

搭便车行为: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投机行为,是指在一个共同利益体中,某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假装或不道德地像南郭先生一样“滥竽充数”的行为与动机。

银行对借款人同时提供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每一笔交易和资金转账都会被记录下来。另外,贷款契约一般是不可交易的,银行对贷款契约一直持有到偿还期到期为止

贷款契约的低流动性特征使得银行不能像金融市场投资者一样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抛售贷款契约,从而降低了银行“搭便车”的动机,有利于银行对债务人长期实施监督。

7.5.1.3、信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通过专业化管理,银行在解决贷款的道德风险问题上具有相对优势:第一,银行可以设计非标准化的、针对性的契约来解决借贷双方利益背离的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通过系列信贷条款(事先约定)来限制借款人随意的经营和投资;第二,银行在贷款中往往要求有抵押或担保,这可以协调借款人与银行的利益冲突,形成激励相容;第三,在一定环境下,银行可以在借款公司中持有股权,并享有特殊股东权益(在日本),或者通过所属基金所拥有的股票、以及接受股票存放者的委托(在德国),行使代理表决权,从而可以在借款企业董事会中形成较多的股权控制。这两种情况都缓解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并提高了银行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力。

金融中介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上所具有的相对优势,与它们在信息生产过程中的规模经济直接相关。银行在信用分析、监督和风险控制中以大量的贷款为基础,换而言之,由少量的贷款人来管理大量的借款人,自然会极大地降低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中的各种费用。因此,以银行为中介的信用交易是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方式。

7.5.2、业务分销和支付系统的竞争优势

银行的优势:规模经济、专门技术

基于银行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形成了有效的市场进入壁垒。银行通过星罗棋布的分支行体系来销售由总行“ 生产”的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

由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资金结算支付机制所构成的支付体系,使得资金支付可以安全和便捷地进行。投资建设资金结算支付系统的成本十分昂贵(数据中心、数据库的建设),它提供服务所应支付的价格成本理应很高。然而,银行对其所提供结算和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并不高,这是因为银行可以从它所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中实行交叉补贴。

7.5.3、风险转换优势

金融中介机构可以有效地把自身发行的间接契约转换成为最终资金需求者愿意持有的间接契约和直接契约(贷款或公司债券),从而实现风险转移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7.5.3.1、金融商品消费支出的转换

金融中介通过金融消费支出的转换,能够降低金融消费的交易费用。①期内转换:利用规模转换功能,将小额储蓄转换为对厂商的大额投资;②跨期转换:金融中介通过时态转换功能,对现金流的配置实现“ 借短贷长”,使各类金融产品消费者的效用都提高。

7.5.3.2、流动性风险转换

盈余—贷款者经常在机会成本与流动性风险之间面临两难选择。他们希望将盈余资金投资出去,以增加收益,同时又希望保持随时运用资金的权利,但是,个体的小额资金很难实现两者的有效组合。

通过集聚大量存款,金融中介机构可以预测存款人对资金的需求,从而能以最低成本的方式来满足存户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实现投资收益。例如,在正常情况下,银行的存款一半以上有可能到期不会提款,或者在部分存款被提取后,马上又有新的存款补充进来,这意味着银行在期限上可以“错配”其资产负债表,将流动性资产控制在最低水平

这种转换为盈余—贷款者提供了集聚—分散流动性风险功能,满足流动性风险厌恶者的需求。

7.5.3.3、履约不确定性/信用风险的转换

银行的资产组合中以贷款为主,所承担的(违约率)高,银行把高违约率(履约不确定性程度)的资产转换成低违约率的存款,主要是通过: (1) 信贷组合分散技术; (贷款时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2) 专业化管理降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3)稀释原则(大数法则),吸纳大量优质资金,降低坏账率;(4)持有足够的呆账准备金和权益资本,来抵消经营中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

7.5.4、风险管理优势

来自金融市场和新型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迫使这些传统分业经营的商业银行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转型。(①信息披露强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体系的信息生产成本下降,金融中介信息生产功能的重要性下降;②新型投资类金融机构( 如共同基金)的出现和迅速发展,在功能的替代性上对商业银行构成威胁。)

商业银行的转型:成为规避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最大交易主体和最大的生产供应商;银行的风险管理功能的核心作用凸现(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本身就在不同时期承担着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等)

在现实中,由于在市场上直接投资的参与成本太高(包括信息了解、投资费用、监控成本、时间价值等),绝大多数投资者只是“有限参与”(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而由银行的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客户的“参与成本”,同时过滤绝大部分风险。

7.6、经济运行与金融体系的模式

7.6.1、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两类基本利益冲突

7.6.1.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冲突:

由于信息不对称,借款人有动机在金融交易之前隐藏自己的真实风险(逆向选择),以便获取资金,在金融交易事后从事潜在金融风险更高的投资和业务(道德风险)

7.6.1.2、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冲突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所有者将企业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的管理人员,希望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但是执业的管理人员更多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理论上,股东们可以解雇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来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们很难判断管理人员行为利己还是利公司,同时监督成本极高,股东期望搭便车(让别的股东监督公司运营,自己从别人的监督中获利;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高度流动性,可以“用脚投票”来保护自己)

用手投票:在股份公司中,产权明晰,投资者以其投入资本的比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享有所有者权益;同时通过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

用脚投票:投资者可以选择离开或放弃,在对公司失望的时候,卖掉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7.6.2、银行主导型经济体系和利益冲突的解决

7.6.2.1、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的银行主导型经济体系

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银行通过对企业持股或控股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日本的金融集团、财阀、财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了解,消除信息不对称——银行赚稳钱,赚快钱,不愿意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进行技术研发,通过庞大的金融控股持股垄断市场)

7.6.2.2、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经济体系

金融市场发达,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银行与企业之间主要是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资本市场并购淘汰业绩不良的管理层

7.6.3、利益冲突的解决

作为贷款人的金融中介机构和作为借款人的中小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下述两种经济体系中的银行业,对其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并无太大差异:在放贷前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针对性地设计信贷契约并要求附加降低借款人风险冲动的抵押或担保,然后在贷款期内保持对中小企业借款人经营和投资行为的监督和风险控制。

借款人与贷款人间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在银行与大型企业的信贷关系中体现出很大差异。在银行主导型经济体系中,银行对企业拥有股权,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利益冲突有两种机制缓解:①作为贷款人特殊股东的身份,有助于银行改善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②银行不会对“自己”的企业发放贷款后,再鼓励该企业去从事更高风险的投资和业务;在市场主导型经济体系中,金融市场十分发达,信息披露制度日趋完善,大企业往往通过市场融资来解决资金需求,它们在货币市场上发行融资性商业票据来解决短期融资,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措长期资金,而对银行资金依赖较低(也会获取银行贷款,但目的主要是应对频繁发生的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自身信用等级)发达的债务评级机构作为第三方,在金融交易前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信息揭示,在金融交易后对借款人进行风险监督。

7.6、金融中介类型

按金融机构的性质和主要业务类别可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中介机构、投资性金融机构、其他经营性金融机构、官方和半官方的专业信用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

在金融机构系统中,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也包括在金融机构中,但是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银行,它只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性业务往来,并执行货币政策,它实质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各种金融监管机构原则上不从事任何经营性业务,它们代表着国家的意志,银行业、证券市场、保险业进行监管。

7.6.1、存款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吸收存款)

7.6.1.1、商业银行:

依法接受活期存款,主要为工商企业和其他客户提供贷款,并从事广泛金融业务的机构;经营业务广泛、资金规模雄厚、能以派生存款的方式创造和收缩存款货币

资金来源与资金业务——前期:吸收活期存款、发展短期业务;现代:业务多元化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承做短期“自偿性”贷款(基于商业行为自动偿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限于贸易商,目的是对国内和国际贸易中货物周转和货物销售的短期库存提供资金;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厂商资金需求面不断扩大,商业银行开始对工业企业生产性短期贷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也不断拓宽,资金规模日益雄厚。在负债业务方面,它不仅办理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也办理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并积极在金融市场上借款。在资产业务方面,它除了经营短期工商业、农业周转贷款外,而且还对工商业固定资产投资、个人消费者、政府机关、法人团体等提供各类贷款,贷款期限也扩展到10年,甚至更长;随着西方各国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又纷纷开办证券交易和投资业务、投资银行的承销和财务咨询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各类衍生金融工具的开发和交易、租赁和信托业务等。

从影响国家经济运行的作用和地位的角度,将商业银行制度模式划分为“市场导向型”(美国和英国为代表)和“银行导向型”(德国和日本为代表)

(一)、美国银行业:防止银行业和工商业高度融合而产生市场权力过大的寡头经济体。

双线银行系统联邦和各州共同对商业银行进行注册和监管,即美国的银行可以任意选择在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注册。在前者注册的商业银行称国民银行,大部分是较大的银行,在后者注册的银行是州银行。州银行在数量上占多数,约为银行总数的2/3,而占总数1/3的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却在银行体系中占有存款份额的大部分。

单一银行制度银行的分支机构数量少。1927年的“麦克法登法案”( McFadden Act)全面禁止银行跨州开设分支机构,这是造成美国有众多独立银行的直接原因,它实质上是对中小银行的一种保护。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浪潮冲击下,各州开始允许跨州开设银行分支机构,美国政府也意识到单一银行竞争力弱,不具备规模经济的缺陷,在国际银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通过法案允许各银行可以通过收购、兼并或新建的方式跨州设立分支机构。

持股公司是银行扩展业务、推行混业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在金融控股公司保持控股地位的状态下,其所属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独立法人。

美国式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受经济大危机影响,美国采取金融分业经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其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间分类经营业务,不得交叉从事对方的同类业务的经营模式。目的是防范业务交叉引发的金融风险以及彼此间风险的蔓延,尤其是证券市场的风险波及商业银行引发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

但是,在严格的金融分业制度下,随着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美国商业银行利用持股公司(通过拥有和控制银行股权而成为银行的母公司,它可分为单一银行持股公司和多家银行持股公司)的掩护,持续地拓展其业务领域

各金融机构锲而不舍的拓展业务领域的现实、各金融利益集团持续施加的政治压力、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大浪潮迫使美国逐步放弃金融分业体制。

④市场型银企关系模式

(二)、英国银行业

英国银行业的转型已经基本完成,多元化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是英国现代大银行的典型代表。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从1998年起尝试单一机构的功能型金融统一监管模式,英国政府将原来分散的各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全部集中,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 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SA)。这种监管模式是一种伟大的尝试,尽管初期运行成本很高,困难很多,但是它的出现引起了世界各国金融理论和实务界的密切关注。

五个层次:清算银行、商人银行、外国银行、其他英国银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

清算银行是大型商业银行,目前,巴克莱银行、劳合银行、汇丰银行、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既是清算银行,也是国际知名的混业经营银行,它们除了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外,还可以制造和销售保险产品,甚至通过自己的投资银行机构从事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拥有自己的基金。

商人银行传统上主要对大公司提供批发性银行业务,包括贷款承诺和担保、衍生金融产品、国际贸易融资等。

外国银行是英国银行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伦敦开设金融分支机构不见得都能盈利,但这里丰富的、最前沿的金融信息、先进的金融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丰裕和便捷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是任何希望敏锐观察金融行业变化的金融机构都极为看重的。

(三)、德国银行业

德国是一个银行业为主的金融体制,这个体制的特点是核心银行(Haus-bank)。在该银行制度下,工商企业一般依赖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外部资金来源,包括债务和股权融资

这种制度鼓励银行通过股权持有和控制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银行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企业的股权:直接控制企业的方式是指银行可以持有上市企业10%之内的股权间接控制企业的方式指银行通过自已拥有的信托账户或信托基金管理公众存放的股票,并行使投票代理权

德国的银行体系分四个层次: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和专业银行。德国银行呈现出垄断竞争结构,其中德意志银行(Deutche Bank)、德累斯顿银行( Dresdner Bank)和商业银行( Commerz-bank)占有统治地位。

德国商业银行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全能银行( Universal Banking System或Full Service Banking System ),全能银行一般采取一级独立法人的制度,金融业务的分工由银行在内部设置不同的部门完成。德国式全能银行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极为广泛,不仅做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还通过自己的机构承销公司证券、生产和出售,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基金公司和金融公司。

(四)、日本银行业

企业与银行实行主银行制度( Main Banking System)。

财团是一组通过互相交织的股权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公司集团,这种组织结构鼓励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在业务上的相互支持和忠诚。每个财团的核心往往都有一家大银行作为财团内部其他工商企业的主银行。该主银行一般拥有财团内其他工商企业的股权,并借此加强自己债权人的地位。

在日本的经济起飞中,主银行制度一直被认为对日本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一度甚至被总结为一种成功的经济模式。理论界认为,这种模式至少在缓解信息不对称矛盾、形成长期稳定客户关系、增加企业抗风险能力上有显著作用。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萧条和金融危机中,这种模式的合理性受到了强烈质疑,理论界对它与日本工商企业不合理的资本结构(贷款比重过高)、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财团内部大量关联交易和腐败以及银行产生过多的不良资产有直接联系。然而要指出的是,这种观点在经济学上并没有获得实证的强力支持。

长期以来,日本金融业在经营和监管体制上一直模仿美国,采用相似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分开,然而,在国际金融业巨变的大环境下,这种区别正在快速消退。从1993年起,日本的《金融制度改革法》允许日本的商业银行在金融监管当局批准下可以承销公司证券。

日本的银行一般划分为这样几个层次:资金规模雄厚、分支机构众多的城市银行,资金规模中等的地区银行和各种专业性金融机构。

(五)、中国银行业

7.6.1.2、储蓄银行/储蓄—住房贷款机构(Thrift Institutions)

资金来源——储蓄存款

资金运用——不动产贷款与消费贷款

具体形式: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备银行、建房互助协会

在许多国家,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限定储蓄机构的资金运用范围,大部分是用来发放房地产贷款,而中长期国债券和其他证券投资只是其资产组合的补充构成。储蓄机构发放住宅贷款的期限可长达15年到30年,因此,储蓄机构的负债与资产之间在期限上是严重不匹配的,“借短贷长”的情况非常突出。由于储蓄机构的资产业务期限长,资金自偿性低、周转慢,这使得储蓄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相对于商业银行显得较弱。由于储蓄机构在协助政府实现经济目标时起到很大作用,西方国家采取了不少措施来减轻储蓄机构的压力。

美国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金融机构改革法”,依法组建和调整了金融管理机构,以加强对储蓄机构的管理和支持。该法律还规定对储蓄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适量资本管理,即从1991年1月份起,所有储蓄机构的适量资本要求按照资产组合的风险来确定,资产组合的风险越高,自有资本的比例也越高

7.6.1.3、信用合作组织/信用协会/信用社:零售型存款机构

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协会是由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组织起来的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员组织,其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是会员存款,也可以有一定数量的非会员存款。信用合作组织的资金运用主要是对会员提供短期贷款、消费信贷、票据贴现、从事证券投资等,其余的资金则用于同业拆放或转存款。除以上业务以外,信用合作组织开办的业务还有有价证券转入款的收授,以及利息或红利的分配支付等。

信用合作组织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广泛动员资金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汇聚和利用。

过去,由于金融业不太发达,公众的金融资产累积程度较低,各行业分工十分明确,各国信用协会的会员色彩浓厚,互助性质较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合作组织的性质和经营状况发生了重要改变:①会员制度名义化,信用合作组织向普通银行转化,只有会员才能参加信用合作组织已成为形式上的要求。在实际授信中,信用合作组织会员以外的存贷款比例都在增大。另外,由于会员意识的消退,信用合作组织在管理上从过去贯彻以会员意志为基础的经营方针转向一般性银行的经营方针;②由于业务范围的扩大和地域发展不平衡,信用合作组织之间在规模上的差距显著扩大。在谋求“规模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不同信用社之间的兼并时有发生,信用合作组织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下降,进一步淡化了其会员色彩;③在金融自由化浪潮中,信用合作组织纷纷拓宽业务面,以便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各国管理当局也逐步放松了对信用合作组织的管制。美国信用协会已开了支票存款账户贷款领域也已从过去的消费贷款扩大到长期抵押贷款,这些在美国1980年银行法中已得到了承认。

代表银行

花旗、摩根大通、美国银行

储蓄所

三菱日联金融集团

日本的制度改革现状

7.6.1.4、外资银行

7.6.2、契约性金融机构

契约性金融机构的特征是其资金来源来自于某些社会组织或公众的契约性缴款。由于这类机构资金来源的周转率相对较低,因此其资产业务以长期投资为主

7.6.3.1、人寿保险公司

为人们因意外事故或死亡而造成经济损失提供保险,如果规定的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必须按契约支付保险金。

资金来源:保险费。投保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率是根据人们正常的死亡率统计出来,因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比较准确地测定全体投保人员的危险率(预计事故发生概率和死亡概率),从而匡算出从现在起的当年、次年乃至10年或20年后将支付的人寿保险偿付费。

资金运用:购买公司债券、股票、发放长期抵押贷款

由于人寿保险具有保险金支付的可预测性,并且只有当契约规定的事件发生时或到约定的期限时才支付保险金的特征,因此,保险费实际上是一种稳定的资金来源。由于人寿保险公司资金来源稳定性高的特点,所以其资产业务大部分是长期限的,主要用于购买公司债券、股票、发放长期抵押贷款等。人寿保险公司的利润来自于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之间的利差(价差收益),以及保险费收人与保险金实际偿付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收益(费用差收益)

人寿保险类别:①定期人寿险(在约定的有限时间内,如果事故发生,造成投保人丧失收人能力或死亡,或造成投保对象损伤,可由投保人或其指定人获得保险赔偿);②终身人寿险(投保人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一笔总付的款项给投保人的指定人)。这种保险实行的是固定保险费率制,投保人在整个期限内都按此费率缴纳保险费;③长期人寿险(投保人在到某一特定年龄时,常常是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一笔总付的款项给投保人)。假如投保人能活到契约所规定的年龄,就可以由自己来支配这笔钱。人寿保险的费率开始较低,随投保人年龄的增长,费率逐渐提高,以便与统计上递增的死亡概率保持一致。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国家发生的恶性通货膨胀和金融市场高收益金融工具的不断问世,使人寿保险公司资金来源受到极大冲击。为了适应新形势,西方各国人寿保险公司纷纷开发含有较高收益的新保险产品,以争取那些可能流向别处的资金。与物价指数相联系的保险单,它规定投保人定期缴纳的保险费,以及从合约所得到的利益均随零售物价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创造能提供更高收益的新保单,把长期保险与对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股票市场共同基金的投资结合起来,使之能给投保人带来更高收益;改变投资策略,开始更多地涉足风险较大的普通股投资和证券投资;通过购并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范围。

7.6.2.2、财产与灾害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资金来源:保险费

资金运用:短期资产比重高于人寿保险公司(保险金赔付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财产和灾害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是对法人单位和家庭提供财产意外损失保险的金融机构。财产保险的覆盖范围极广,包括火灾等自然灾害险、运输险、汽车险、责任赔偿险、防窃险、过失诉讼险、伤害险等。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来计算的。由于财产保险投保对象的事故发生可能性很不确定,随机性很强,不可能像人寿保险那样精确计算,所以财产保险费率的确定通常要受到政府的某些制约。在美国,则由各州保险委员会规定费率的浮动幅度以及经营标准,并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政策实施全面监督。

由于灾害事故的发生较难以预料,因此在资金的运用上,财产保险公司对转存款、短期拆借、购买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项目的比重明显高于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其他方面则多为市政债券、高级别公司债券和少数股票等。

7.6.2.3、养老基金

养老基金的存在形式可以是基金账户/经济实体。

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就业人员只要一直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并且工作到退休时,他的养老金项目就开始逐月支付;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应该为每个退休人员都能提供最低生活费用,但人均寿命的延长和强制退休制度以及社会生活水准的不断上升,使得如何保障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水平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国家的退休养老基金分成两类,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和私人养老基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带有强制性,而私人养老基金是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属于自愿性质;社会养老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公众为退休后生活所准备的储蓄金,在形式上通常由劳资双方共同缴纳。与人寿保险一样, 退休养老基金也能够精确地预计若千年内它们将必须支付的年金金额。因此,退休养老基金的资金运用主要投资于长期公司债、绩优股票和发放长期贷款。

在许多国家,社会养老基金在融资和解付上一直是政府管理中比较头痛的问题:在融资问题上,公司视养老金是一笔很大的成本开支,不愿为自己的雇员缴纳退休养老金,或经常大打折扣,这引起被雇用阶层的强烈不满。为了缓和劳资矛盾、西方国家对此进行立法,对企业在社会养老基金的最低解付、基金的筹措和投资方向作了详细规定,以保障雇员退休养老金的权益;同时,各国政府也对遵纪守法的业主进行鼓励,许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业主替雇员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部分,被视为工薪费用而不用纳税,并且雇员作为退休养老资金的存款或股份的利息,一直延迟到退休后才开始纳税。

在解付问题上,雇员是矛盾的主要一方。随着劳动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骨干雇员,或有一技之长的雇员的“跳槽率”越来越高,这使得支付了养老基金的业主大为不满。面对劳动力流动性提高的趋势,业主们也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设计出既不违法,又能稳定技术骨干的“两全之美”之策,其常用方法是,对公司应缴纳的雇员退休养老金部分,其缴款比率随雇员工作年限的延长而提高,从而大大提高了优秀骨干雇员“跳槽”的机会成本。

养老基金的运作模式国内外差异

养老基金的回报率:国外研究和国内现状

7.6.3、投资性金融机构

7.6.3.1、共同基金( Mutual Funds)

共同投资基金是目前发展最快的金融中介,其产品极为丰富

发行“份额”( share)/股份这种间接融资凭证的方式大规模组织资金来源;运用组合技术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以获取尽可能稳定的高回报。

各类投资基金的共性,是将分散的小额投资汇聚成巨额资金,获得规模效应对其吸收的大额资金进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基金募集的资金由专业经理人才运营,这些专家有着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随时掌握各类相关信息,为投资收益提供了可靠保证。这对于那些在资金、时间、专业知识方面不能三者兼备的投资者来说,不啻为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

从宏观层次上看,投资基金的出现为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基金以零售方式广泛地吸收社会资金并投入金融市场,能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投资基金作为金融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有助于活跃和稳定市场

共同基金的组织类型主要有两大类:①契约型基金,指根据信托契约组成的投资基金,基金无法人资格;②公司型基金,指按照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这一类型的基金在美国也被称为投资公司

金融市场机构化(学术界将这类金融中介的大量出现的现象称之为“金融市场机构化”)改变了资本市场上投资者的结构,以各类共同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成了各种金融证券的主要购买者。以美国为例,1960 年在资本市场上个人投资者拥有全部流通股权的86%,然而到了20世纪末,这个比例还不到50%。随着金融环境的巨大变化,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划分也变得模糊起来(共同基金在运作方式上是比较典型的间接融资,但是它业务运作的“舞台”是金融市场和货币市场)。

7.6.3.2、风险投资机构

对具有高成长潜质的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7.6.4、其它经营性金融机构

7.6.4.1、投资银行/证券公司

主要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流通转让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顾问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从分业到混业

1933年,Class-Steagall Act,在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构筑“防火墙”;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放弃金融分业经营体制。

券商自己开投行

7.6.4.2、财务公司

7.6.5、政策性金融机构

7.6.5.1、支持国内经济部门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性经营机构

7.6.5.2、农业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7.6.5.3、进出口和对外投资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7.6.6、互联网金融

7.6.6.1、互联网金融概念

7.6.6.2、互联网金融隐患

7.6.6.3、互联网金融优势

7.6.6.4、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7.6.6.5、互联网金融未来思考

7.7、我国金融中介体系